各院(系):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学校学术气氛,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好我校的学术活动,请各院(系)按要求积极开展本学期的学术讲座计划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讲座适用范围
学术讲座适用范围为我校邀请校外专家学者为在校师生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
二、讲座内容要求
学术讲座内容应与我校各专业紧密联系,密切结合学校教学、科研以及师生的实际需求。
三、学术讲座主讲人条件
聘请校外专家学者开设学术讲座的主讲人应是校外知名专家。
四、学术讲座的组织与管理
1. 学术讲座按校、院(系)两级进行管理。科研处负责学术讲座的审核与统筹安排。各院(系)对本单位组织的学术讲座要责成专人负责,并对学术讲座的内容和讲座人资格要严格审查把关,制定学术讲座组织方案,确保讲座有序进行。
2. 各院(系)应认真填写《本学期各院(系)拟组织学术讲座一览表》(见附件),充分考虑学校课程编排,合理安排好讲座的时间、地点等,并将此表的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于3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将对讲座计划表进行汇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 各院(系)要切实落实讲座计划,对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的讲座,请及时说明原因及变更情况。
4.讲座主讲人和主题确定后,参照《潍坊医学院学术讲座工作流程》(见科研处工作流程),提前一周向科研处提交《潍坊医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见科研处下载专区);讲座完成后,及时总结并到科研处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科研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