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科教函(2019)1号)予以转发,请大家按照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2)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申报者请按要求准备初评材料,包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此次申报为限额申报(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材料经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
四、初评材料要求:
1.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 3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 6 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
2.相关证明材料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一式 6 份(至少 1 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一式 10份(至少 1 份原件)。
五、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由所在部门、院(系)审核汇总后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行政楼420室),电子版发送至kychgk@wfmc.edu.cn邮箱,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须为PDF 格式。材料收审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娜 联系电话:8462380
附件 :1.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各高校).pdf
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科研处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