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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19-10-29

各部门、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鼓励和表彰创新,依据《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三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设置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其中特别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2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各奖项总数不超过100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山东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在201812月31日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山东省专利奖:

1.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2.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未终结的;

3.已经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奖项申报通过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sdipo.net/)设立的“山东省专利奖励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窗口操作完成。

1.申报单位(人)在“评奖系统”注册后,录入报奖项目信息,向《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推荐单位或院士提出推荐申请。每个企业限报2项,每个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限报3项,个人限报1项。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0日。

2.推荐单位或院士按照申报人推荐申请,对报奖项目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单位推荐的,省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情况,向推荐单位分配推荐名额,推荐单位按照名额择优推荐报奖项目;院士推荐的,同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两人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专利,每名院士最多可推荐两个项目。

3.推荐单位或院士向推荐报奖项目申报单位(人)提供口令(由推荐单位或院士向省市场监管局获取),组织申报人按时填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逐一填写《山东省专利奖推荐函》。申报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

  人:田娜

联系电话:8462380

附件.zip

                        科研处

                              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