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卫生健康科创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鲁卫科教字〔2024〕1号)有关规定,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卫生健康科创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包括青年科创团队和领军科创团队(以下简称科创团队),实行限额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申报条件。
1.每个科创团队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6家,其中依托(牵头)单位1家、核心合作单位不超过5家,合作单位可为省内外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依托(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应有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在所申报重点领域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
2.科创团队成员总数为10-15人,其中核心成员总数不少于5人,人员专业及年龄结构合理。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及学术素养,能够保证投入团队工作的精力和时间,其中团队带头人每年投入团队工作的时长不少于8个月,其他核心成员每年投入团队工作的时长不少于6个月,非核心成员每年投入团队工作的时长不少于4个月。科创团队建设期为3年,每个建设周期内,每人仅允许作为1个科创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其他核心成员1个建设周期限报1个团队(含不同团队类别),非核心成员1个建设周期限报2个团队(含不同团队类别);
3.科创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内部协作运行机制,研究方向应聚焦卫生健康重点领域,包括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老年健康、医防融合、医工交叉、智能诊疗技术与医疗器械研发、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等
4.科创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严重违法行为。
(二)青年科创团队申报条件。
1.团队核心成员中,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团队带头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或专委会任职,近五年以第一负责人承担或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至少1项省级三等奖以上科技进步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团队带头人同时应为本团队其中1个研究方向的带头人。
3.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和1-2个相对稳定、相互关联的研究方向,能够紧跟卫生与健康领域前沿技术,探索能力强、创新活力足,有一定资源整合能力、前期研究基础以及较为丰硕的科技产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领域交叉融合。
4.团队各研究方向的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五年以第一负责人主持至少1项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至少1项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包括经登记备案具有社会科技奖励合法设立资质的省级学会/协会的科学技术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
(三)领军科创团队申报条件。
1.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科研整体实力达到同类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在全国或省内本专业学术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在国家级学术团体或专委会任职,近五年以第一负责人承担或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获得至少2项省级二等奖以上科技进步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不少于4篇。团队带头人同时应为本团队其中1个研究方向的带头人。
2.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和3个以上相对稳定、具有内在联系的研究方向,能够面向医学科技前沿,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前期有较好的多机构合作基础和较显著的科研成果产出初步具备分工明确、运行合理的跨学科、跨专业、跨平台、跨单位等协同创新要素
3.团队其他核心成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其中,各研究方向的带头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近五年内以第一负责人承担或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至少1项省级三等奖以上科技进步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收录论文不少于3篇。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本次实行纸质申报。各团队填写《山东省卫生健康科创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学院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27日上午10:00前务必将申报材料1式5份(其中一份带支撑材料、其余四份无需支撑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平台管理科(办公楼407),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推荐
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团队,并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8462231
联系邮箱:xkzdb@sdsmu.edu.cn
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