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潍坊市专利奖励办法》(潍政办发〔2020〕1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潍坊市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是潍坊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常住的专利权人,申报项目全体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均同意参评;
2.在 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3.专利权在授奖年度内维持有效(不含转让、许可),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4.申报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并已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5.申报专利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参评方式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对涉及产品已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备案的专利;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维持年限、海外同族、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高价值专利;专利技术在本市实施并获得较高经济与社会效益、专利技术创新水平高且专利文本质量好的专利项目给予优先推荐。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市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1项。
二、相关要求
(一)推荐材料
1.申报单位(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申报书中出具材料真实性声明及专利权人、发明人申报知情同意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2.所有推荐申报材料市专利奖评审委办公室不予退还。
(二)报送材料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潍坊市专利奖申报书(附件2或3)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拟推荐项目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7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与转化中心(办公楼420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 娜
联系电话:8462230
邮 箱:kychgk@sdsmu.edu.cn
科研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