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拟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应为完成立项、结项程序的非涉密科技项目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号)第五条奖励范围的规定,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工作安排
本次成果申报工作将通过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1.saac.gov.cn)进行,请于9月25日前线上填写申报成果信息,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提交,逾期不能提交。
9月26日至10月18日,山东省档案局通过平台完成成果审核和推荐工作。
三、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认真做好成果的筛选把关工作。
联系人:田娜
联系电话:8462230
科研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