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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关于申报2025年度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5-08-13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市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根据《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潍坊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实验室已运行和对外开放,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重点围绕和服务我市“5+10+N”产业链发展,有能力承担省、市科研任务。近三年来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1项,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2.依托单位为驻潍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医疗机构的,相关领域近三年承担横向课题5项以上,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5篇以上。

3.具有梯次配置、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负责人应为本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市级以上人才称号的专家。建设期内有明确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任务。

4.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优先支持联合申报实验室,联合申报的依托单位最多不超过3个。

5.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设施与仪器满足科研需要并对外开放共享,实现大型仪器入网共享。科研开发用房相对集中,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500万元以上。

6.具有持续的经费保障和稳定的研发投入,确保满足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需要。

7.具有良好的科研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机制。

8.联合申报的实验室合作单位不能为从事经营销售、检验检测、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

二、有关事项

1.申报学院已建有专业及研究方向相近的上级批复的重点实验室,不得重复申报。

2.已作为上级批复重点实验室的实验室负责人的相关人员,不得牵头申报。

3.实验室名称要体现科研优势和特色,精准凝练研究方向和应用领域,避免过于宽泛笼统。

4.申报实验室提报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与已获批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材料重复,实验室人员不得交叉,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以及现场考察的依据。

4.推荐学院要严把审核关,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实。

三、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登录潍坊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http://dsc.kjj.weifang.gov.cn)-科技政务平台-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模块进行申报,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820日。

报送材料包括:胶装申请书(含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孙鹏  8462231

       箱:xkzdb@sdsmu.edu.cn

       件:

附件1: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docx

附件2:2025年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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