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第5次会议精神,精准对接我省“6997”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主动服务工业经济“头号工程”,进一步强化校企产学研协同创新攻关效能,不断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校企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定位
山东省高等学校校企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以企业+高校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校企协同产学研合作平台,坚持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按照“双管理、双首席、双导师”的原则管理运行,致力于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高校创新要素集聚资源优势,聚焦我省19条标志性产业链转型升级和“补链强链延链”需求,通过高校到企业共建中心,让高校科研人员直接进入产业一线搞科研,让企业工程人员深入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引进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取得一批重大代表性科研成果,实现一批重大转化应用,不断提升高校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度。
二、建设任务
(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依托中心共建人才培养平台,组织企业优秀科技研发人才、一线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才深度参与高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实习实训等环节,将先进技术和科技前沿成果融入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实践等人才培养环节。
(二)推动科技联合攻关。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协同创新为核心,从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需求中梳理科技问题,凝练重大科研项目,校企联合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科技攻关,充分放大校企产学研合作效应,实现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突破、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强化成果转化质效。探索建立形式更加丰富、效果更加突出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推进高校科创资源面向企业共享开放,依托企业深入开展中试熟化到工业化试生产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快将高校科创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促进人才交流共享。加强访企拓需,建立面向企业技术需求的服务网络,构建供求契合型产学研对接机制,组织高校高水平科研人员到企业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找准科研方向和发力点,搭建高校和企业产学研深度融合渠道。
三、申报条件
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需联合企业共同申报建设。研发领域需聚焦我省19条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要求,具备一定的特色研发优势,鼓励联合标志性产业链重点对接企业共同申报(名单见附件1)。
(二)鼓励依托单位和牵头企业联合其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产业园区、地方政府等各类创新主体共同申报。
(三)中心应设在企业,推动高校科研人员直接进入产业一线、工程现场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助力产业发展。
(四)申报各方前期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建立了互惠互利、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协作机制。
(五)牵头企业应具备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条件及必要经费保障,原则上中心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技术实验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六)中心具备结构合理、研发素质较高的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团队,中心固定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5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低于60%。
(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9部门联合印发《京鲁科技人才合作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鼓励联合北京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申报,共同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科技人才合作,把北京创新资源转化为我省产业优势、发展优势。
(八)不得依托已获认定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进行重复申报。
四、组织方式
中心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对中心申报、评审、运行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
(一)组建申报。应充分发挥优势特色,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联合企业、高校院所、产业园区、地方政府等申报。
(二)评审遴选。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按照“产业急需、质量为先、服务有效”的原则,组织高水平专家对各高校提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论证,择优遴选部分中心开展培育建设。
(三)强化建设。指导批准培育建设的中心深化校企产学研合作,凝练建设方向,汇聚各类创新要素,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和资源要素加快形成现实生产力。
(四)期满验收。建设期满后联合组织论证,对符合建设条件的中心,发文予以认定,并向上推荐争取获批更高层级产业创新平台;对不符合的取消培育资格。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校企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校企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11月1日前,将《申请书》《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科研处科研平台管理科,电子版(Word版、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鹏,联系电话:0536-8462221
邮箱:xkzdb@sdsmu.edu.cn。
附件: 附件1.山东省19条标志性产业链重点对接企业建议名单.docx
附件1.山东省19条标志性产业链重点对接企业建议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