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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5-12-02

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面向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各界征集研究成果。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运用科学方法,动员各方参与,着力推出具有较强政治性、政策性和创新性的应用型研究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征集步骤和类型

(一)课题发布和申请。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请者可在《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范围内择题申请,也可结合实际围绕选题所涉及的内容自拟题目。申请者须按要求填写《2026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本次申请需提交成果,成果正文放在表格后面)。

(二)课题立项和管理。民政部组织专家对成果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承担人,并由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与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三)课题结题。民政部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题评审。结题评审通过者予以结题并颁发结题证书,评审未通过者不予结题。

三、研究成果要求

(一)政治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政策性。研究必须紧密结合民政政策,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创新性。相关研究要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在政策研究领域有新内容和新方法。课题研究报告或参评论文必须为从未在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

(四)规范性。研究成果一般为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以附上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资料等。研究报告的格式和规范参照《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

四、组织申报

(一)申请人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申请人下一年度申报作出限制。在项目申报前,填写《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https://website.sdsmu.edu.cn/_s12/2021/0929/c5988a90968/page.psp),纸质版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6223日上午11点前报送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办公楼422室),统一报宣传部审查。

(二)请各单位于2026223日上午11前将《基本情况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zxsk@sdsmu.edu.cn,学院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8462229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

电子邮箱:zxsk@sdsmu.edu.cn    

 

附件:1. 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docx

      2.2026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docx

      3.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docx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51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