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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6-02-18

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申报和推荐2026年度山东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一部分自主选题中的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研究内容,要求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申报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直接选择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

鼓励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6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8人,其中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须明确1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5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

2.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有关限项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其中只能主持1个在研重点项目 。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经费保障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解决。国家档案局给予重点项目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在项目公示时公布,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三、申报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人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申请人下一年度申报作出限制。在项目申报前,填写《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https://website.sdsmu.edu.cn/_s12/2021/0929/c5988a90968/page.psp),纸质版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3月5日上午11点前报送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办公楼422室),统一报宣传部审查。

(二)项目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  (以下简称平台)申报,须通过科研处备案审核才可进行项目申报(有意申报者请提前联系科研处申请平台账号)项目负责人应于2026年3月4日24:00前通过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并提交

(三)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将退回申报单位修改。申报单位应在项目退回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

(四)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组织对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择优确定我省推荐项目。根据预评审结果,于2026年3月19日前将拟推荐项目的任务书下载打印,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全部承担单位的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纸质版任务书一式2份同时寄送山东省档案馆信息技术处。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8462229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

电子邮箱:zxsk@sdsmu.edu.cn   

 

附件: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pdf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62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