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33号)规定,现将202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发布
2026年度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科技业务管理-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发布。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执行期原则上为3年。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
(一)限项要求
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需为省基金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且项目执行期满之日未到退休年龄(1968年8月1日后出生)。鼓励支持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开展科研工作(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博士学位。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
4.不受理博士后、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的申报人申报省基金项目。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士后可依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5.有省基金项目执行期满应验收但未进入验收程序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6.申报人应科学填写项目内容,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时填写的相关内容将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7.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如发现多头或重复申报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三)其他申报要求
1.项目须覆盖指南列出的全部研究内容、考核指标。项目名称根据研究方向和具体研究内容拟定。
2.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3.参与人员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依托单位须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盖章)并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联合申报协议应覆盖全部项目周期。
4.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申报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以附件上传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5.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及需脱密后提交。
6.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鼓励具有合作基础的省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鼓励青年科学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鼓励受聘于省内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7.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项目申报的,按照省科技厅党组《规范干部职工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系统填报。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工作台-办事大厅-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在线填报。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时间安排
1.各二级单位请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11:00前将需盖章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等请于系统开放后登录下载)报送至办公楼422室审核盖章,逾期不予受理。涉及伦理审查相关材料请按流程办理。
2.系统填报从2026年4月23日17:00开始,申报人员系统填报和二级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项目申报人员和二级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退回和审核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核。
3.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hk@sdsmu.edu.cn。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080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138、0531-51751109
联 系 人:高润国
联系电话:8462228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室
电子邮箱:jhk@sdsmu.edu.cn
附件:
1.202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2.202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推荐表.docx
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板).docx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