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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6-05-06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提高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质量和水平,提升科研服务中心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形成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研课题(项目)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出版或结题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只须提交电子文档,以成果类型+单位+成果名称+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材料清单如下:

()申报成果

所有申报成果均须提交全文Word版,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 PDF版,下同)

2.提交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封面与目录扫描件、1500字内容简介,并提交著作原件一本(邮寄,一般不退回)

3.提交调研报告类成果,如有批示或采用证明,须一并提交。

4.提交课题(项目)类成果,须提交立项证书(文件)及结项(鉴定)证书扫描件。

5.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表

请认真填写《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交Word版及扫描件(带签字盖章)

()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

申报成果须提交中国知网或万方出具的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其中论文总文字复制比(或总相似比)不得超过20%调研报告、著作和课题(项目)总文字复制比(或总相似比)不得超过25%不符合查重比例要求的申报成果不予受理。

三、评审组织及其他要求

()本次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成果申报完成后,将组织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审,并认定一、二、三等成果。

()申报者须遵守学术纪律,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且5年内不得申报。

四、组织申报

申请人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申请人下一年度申报作出限制。在项目申报前,填写《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https://website.sdsmu.edu.cn/_s12/2021/0929/c5988a90968/page.psp),纸质版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6527日上午11点前报送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办公楼422室),统一报宣传部审查。

请各单位于2026527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成果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zxsk@sdsmu.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省社科联开展促进服务业扩能提质专题研究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8462229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

电子邮箱:zxsk@sdsmu.edu.cn  

 

附件: 1.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docx

      2.第十二届(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表.docx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65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