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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6-08-13

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省人文社科课题对学科发展基础支撑与人才进阶支持作用,回应社科工作者课题供给服务需求,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2025年省人文社科课题一般项目已通过资助结项之外的申请结项项目。

二、结项数量

拟设立100项非资助项目。

三、申报工作

1.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参加非资助项目评审,是否需要补充研究成果(须为2026527日前产生)。

2.对申请非资助项目成果,重点把握以下情形:阶段性成果非研究期内产生;阶段性成果标注了其他课题或基金项目而未标注山东省人文社科课题信息;阶段性成果与申报选题不相关;著作类成果无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文章未正式发表,只出具用稿通知;文章类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非课题组人员,著作类成果的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非课题组人员;其他不符合结项要求的情形。具体结题要求参照《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线上结项要求》https://www.sdskw.cn//art/2024/8/27/art_160200_10313331.html

3.本次评审实行分学科分类型分类差异化评审。基础理论成果,重点评价理论创新、文献梳理深度、学科建设价值、学术论文刊发质量;应用对策成果,重点评价对策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被党政部门采纳、领导批示、实践应用效果;交叉学科成果,侧重考察研究方法、研究观点、研究领域创新度,侧重研究扎实度与创新潜力;冷门绝学成果,侧重地方文化挖掘、史料整理和传承价值,注重长期学术积淀。

4. 如需补充结项成果,请联系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后,致电技术咨询电话办理,个人无需进行操作。

5. 请于202681517:00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8462229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

电子邮箱:zxsk@sdsmu.edu.cn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68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