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潍坊市科技局的要求,对到期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2014年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潍坊市科技局项目负责人,根据附件要求,整理验收材料。
请各院(系)汇总审核所属科研项目负责人材料,于2015年11月23日将附件中所列需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后报送科研处计划科。
验收程序
1.提交材料。
2.组织结题验收,专家评议并填写结题验收意见。
3.科技局同意验收,申请表盖章。
4.填写验收证书。材料按顺序装订,科技局审核盖章。
5.材料一式三份,科技局、学校、个人存档。
科研处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