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学校科研管理制度的制订及实施工作。
3、负责学校科研机构、科研团队、科研基地的组织申报、督促、检查建设工作。
4、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中期检查、项目结项等管理工作。
5、负责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登记、管理、奖励、宣传推广和资料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7、负责组织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等各项政产学研合作。
8、负责统筹学校科研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学术讲座等科研活动。
9、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校科协、社科联等相关工作。
10、负责医学研究中心 、医学动物中心和学报的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