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为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完成率和完成质量,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能,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拟对我校在研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自查。请各部门、院(系)通知所属项目负责人对所有在研项目进行阶段总结,填写《潍坊医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报告》和“潍坊医学院项目产出情况统计表”。同时确保信息已经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2、各院(系)对所属项目进行检查总结。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组执行任务书(申请书)情况、研究内容进展情况、经费执行预算及支出情况、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原始实验记录(科研记录本)等。
3、院系检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到院系进行抽查。
4、注意事项
(1)2016年应该完成的项目,应抓紧总结,及时组织材料准备结题(验收)或鉴定,以免影响2017年项目申报。
(2)对于超期项目,须提出具体的完成计划和完成时间并说明超期理由。对于超期时间长且不能完成的(2011年前立项)项目,由负责人提出中止申请,由所在院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科研处。学校研究后按自动中止处理,剩余经费等事项按管理办法处置。
(3)凡在去年的检查报告中提到已经完成实验内容,尚未形成结题材料的项目须逐项落实,明确完成时间,尽快完成结题(验收)或鉴定程序。
(4)已经完成的项目应尽快组织结题、验收或鉴定。本次一并提出申请,力争暑假前完成。切勿再次延期!
(5)校内创新基金项目请提供详细的成果产出,基金青年项目需同时提交结题报告。
5、提交材料包括:各院系在研项目总体情况、应完成项目情况、已完成项目情况、延期项目情况、潍坊医学院项目产出情况统计表、项目负责人提交的进展报告等。
请各院系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jhk@wfmc.edu.cn。
未尽事宜咨询科研处,电话:8462228,8462231,联系人:牟青杰、王坤。
科研处
2016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