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教育部科技司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省教育厅决定参照教育部科技司对部属高校的要求,在省属高校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一次全方位的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请各院(系)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科技司〔2016〕308号附件1),对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按照指标体系建设、管理实验室,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院(系)针对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撰写自查报告,并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自查报告》、《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和《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科技司〔2016〕308号附件2)书面材料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kzdb@wfmc.edu.cn。学校将根据各院(系)自查情况,对科研实验室进行检查。
联系人:李晓双
联系电话:8462227
附件:1.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6〕308号).pdf
2.附件1: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doc
科研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