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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19-11-18

各有关部门、院(系):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国家高端智库及培育智库。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的研究阐释,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推进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0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2-3。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主页“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座机: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

各院系教研办请于202016日前将《投标书》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投标材料汇总清单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jhk@wfmc.edu.cn,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将审查合格的1份原件纸质《投标书》报送至计划管理科。个人单独报送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

联 系 人:孙恒一

联系电话:8462228

电子邮箱:jhk@wfmc.edu.cn

     附件下载: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3: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doc

     附件4:100个课题研究方向.docx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