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由潍坊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
2、需要验收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要求准备验收材料报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进行审核。
3、市科技局对验收材料审核后,组织专家召开验收会进行验收或委托有关单位验收。
4、验收专家根据《潍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任务书,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5、市科技局对验收意见进行审定后,确定项目是否通过验收,并在验收证书上盖章同意,项目完成验收。
6、项目验收材料报送工作程序
项目验收前,项目负责人按目录整理好电子资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送至jhk@wfmc.edu.cn,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工作。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按目录整理好纸质版资料(A4双面打印,胶装,至少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有关成员和有关专家需亲笔签字,报送至科研处科技计划管理科(办公楼422室)。
附件下载:
1、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高校类)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