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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1-11-22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意见》,依据《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现予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

(二)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

(三)拟申请省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名。

二、工作程序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编写《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1-3)。

(二)请于20211210日前,将纸质文件、纸质申请材料4份及电子版光盘3份(单个PDF不超50M)报送科研处科研平台管理科。

(三)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步审核后,分配在线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初审通过的可登录“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系统”(具体网址另行通知),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按要求在线填报评价数据表,上传提交《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8462230

附件下载: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