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潍坊市专利奖励办法》(潍政办发〔2020〕1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潍坊市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是潍坊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常住的专利权人,申报项目全体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均同意参评;
2.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3.专利权在授奖年度内维持有效(不含转让、许可),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4.申报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并已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5.申报专利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参评方式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维持年限、海外同族、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高价值专利项目给予优先推荐。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市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1项。
二、相关要求
(一)推荐材料
1.申报单位(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申报书中出具材料真实性声明及专利权人、发明人申报知情同意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2.为保证专利项目推荐的质量,在符合参评条件及要求基础上,优先推荐属于市重点产业、专利技术在本市实施并获得较高经济与社会效益、专利技术创新水平高且专利文本质量好的专利。
3.所有推荐申报材料市专利奖评审委办公室不予退还。
(二)报送材料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3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潍坊市专利奖申报书(附件2或3)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拟推荐项目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7月6日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与转化中心(办公楼420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娜
联系电话:8462380
邮 箱:kychgk@wfmc.edu.cn
科研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