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省卫健委组织立项的、已完成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结题的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二、结题要求
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二)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三)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结题:
(一)研究过程或结果违背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规范的;
(二)完成任务不到85%的;
(三)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四)擅自变更研究内容的;
(五)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六)在课题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课题任务或在批准的延期时限内未完成任务的;
(七)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三、结题材料
结题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
(二)《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三)研究工作报告(概述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点及不足等);
(四)研究技术报告(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果与分析、主要结论/讨论、参考文献、附录等);
(五)实验动物合格证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六)知情同意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七)已发表论文、成果奖励证书、专利、新药证书等(复印件);
(八)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九)其他辅证材料。
四、结题程序
(一)结题报告提交。各单位请于2024年7月3日上午10点前将结题报告电子版(各项目按上述材料顺序分别打包压缩,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汇总后发送至jhk@sdsmu.edu.cn,纸质版结题报告(按上述材料顺序胶装成册,一式2份)、结题申请书和变更申请表各1份审核汇总后报送至办公楼422室。
(二)系统上传。学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dkyxm.wsglw.net/),上传盖章版结题相关材料。
(三)结题审核。省卫健委组织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予以结题,并颁发结题证书。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退回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四)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项目结题材料需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负责人需把握好结题时间。
五、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诚信承诺,如期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各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教育,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管理主体责任,在项目结题过程中对科研诚信、医学伦理、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管,对结题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结题质量。
联 系 人:高润国
联系电话:0536-8462228
联系邮箱:jhk@sdsmu.edu.cn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室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