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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4-08-23

各部门、各学院:

为加强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过程管理,推动项目按期完成任务目标,根据《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鲁卫中医药科教字[2020]5),组织开展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2023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在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重点督导检查项目资金到位、实施进展、资金执行及取得成效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包括项目任务书签定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

3.项目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是资金管理使用和支撑条件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三、组织方式

督导检查采取项目负责人撰写检查报告、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主管部门核查、省卫生健康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四、工作进度安排

()开展自评(95日前)

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开展自评。项目负责人撰写检查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通过山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124.133.43.204:81/)线提交,项目承担单位线上审核,按通过、限期整改作出自评结论

()开展核查

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核查,对所主管的在研项目分别形成核查评级意见并作出核查结论。

()开展抽查

省卫生健康委以多种方式适时开展抽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指导主管部门帮助项目承担单位协调解决问题,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限期整改、撤销等处理。


联系人:王娓,高润国

联系电话:8462229,8462228

联系邮箱:jhk@sdsmu.edu.cn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室


附件:督导检查报告参考提纲.docx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