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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市场常态化征集发布“山东高校好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5-02-08

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4〕148 号)要求,进一步激发高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高校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科技厅决定依托山东科技大市场开展常态化“山东高校好成果”征集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科技大市场基本情况

山东科技大市场(以下简称大市场)是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科技成果转化难、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等突出问题,着力打造的集成果展示、供需对接、技术交易、企业孵化、融资路演等功能于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市场化运作、实体化运行的科技资源汇聚平台。

截至目前,大市场已入驻科技服务机构751家、企业4.5万家、金融机构88家,与100多所高校科研院所、479个省内科研平台建立合作,汇聚梳理高校院所成果86678项、企业需求11331项、科技人才信息15万条、技术经理人6287人,开展路 演对接活动87场次,挂牌交易科技成果1000余项,2024年技术交易额11.72亿元。

二、征集内容

面向科学前沿技术、国家和我省现代化产业发展需求等产出的重大攻关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成果以及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

三、成果要求

(一) 科技成果应具有较强技术领先性和产业化价值,成果类型包括专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新应用场景等。

(二) 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技术成熟性和转化价值,技术创新成熟度达到开发或应用级别,能够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 技术入股、中试熟化、技术融资等方式进行转化。

(三) 科技成果应具有明确的权属,知识产权所有者同意转让和推广。 

(四) 科技成果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涉密科技成果不属于征集范围。

四、其他要求

(一) 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组织推介工作,填写《“山东高校好成果”推荐清单》(附件1),并于2025年2月20日前将附件一材料的PDF版和Word报送至科研处邮箱。

(二) 各单位需对本单位提交的科技成果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科技成果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无相关纠纷争议。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462221

电子邮箱:kychgk@sdsmu.edu.cn


附件一.docx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