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单项匹配经费超过5万元,可以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凡是使用纵向科研经费采购10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采购30万元以下的须经科研处审批(纵向科研经费采购10万元(含)或横向科研经费采购30万元(含)以上的须经资产管理处年度招标采购计划申报),自行购置后报送资产管理处备案登记学校固定资产。
请从附件中下载并填写《科研经费购置物资审批表》,另附一份预购置物资的三家公司比价单(加盖单位公章)。审批表纸质版材料要求A4打印、一式三份,申请人(仅指教师本人)亲笔签字、所在二级学院加盖公章后,报送科研处科技计划管理科。科技计划管理科留存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注:凡是未经科研处审批已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资产管理处不予备案登记学校固定资产,财务处应不予报销。
联 系 人:高润国
联系方式:8462228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室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