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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奖申报】关于组织潍坊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4-04-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规定和《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潍坊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凡人事关系在学校的个人或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相关要求,均可由第一作者或集体申报参评。公开成果,文章以正文标题下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内部成果,获领导批示或被实际采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以署名为准;课题由课题负责人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申报成果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包括:

(一)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社会科学类学术性的著作、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普及读物、论文等;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二)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获得潍坊市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须附有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市级优秀结项课题、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结项社科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存在著作权争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三)同一学科的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本申报参评,也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单本申报以该著作的出版时间计算;统一申报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计算。单本申报时,必须出具由丛书第一主编(总编)签署的同意书,告知丛书以往获奖和申报奖项等情况,并承诺今后不再以整套丛书申报本奖。

(四)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五)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六)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填写标题须含中文名称,申报材料须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中科院分区证明材料,以及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的证明材料。其中,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

(七)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本。

(八)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作品不予申报参评。

(九)往届已参评成果无论是否得奖,均不得再申报参评。

已参评成果再版的,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原成果已获得过市(厅)级以上奖的,也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十)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四、申报成果分类

(一)申报参评成果按学科分类评审,①应用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课题。②经管组: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③政法组: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公安学类、军事学类。④人文组:文学、语言学、史学、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艺术学、民族学、博物馆学。⑤教育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类。申报人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二)所有翻译成果一律选择人文组申报参评;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应用组申报参评。

五、申报程序

(一)指标分配

市评奖办根据我校近年获奖情况,分配推荐指标10个。

(二)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审核把关,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对每一项申报成果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杜绝参评成果出现意识形态问题。

学校将对所有参评成果一一严格审查,发现参评成果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和模糊不清的政治界限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该成果作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

六、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

1.《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附件2),要求表格内容无遗漏,表格填写缺项者,取消申报资格。《评审表》以参评者姓名为文件名保存。

2.《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文件名保存。

(二)纸质版材料

(1)《申报表》1份。

(2)理论文章、课题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等,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其中1份匿名;报刊杂志类登载的文章,2份复印件要求封面、目录、成果齐全;著作提交原件2份,其中1份匿名处理;课题类申报参评成果,提交立项、结项(鉴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其中1份匿名;决策咨询等应用研究成果,提交领导批示或采用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其中1份匿名;申报参评成果反响材料,按申报表说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申报参评成果反响材料”字样,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其中1份匿名。

申报人应按成果类别将所需材料装袋,并贴上《申报表》封面,将完整的1份《申报表》装入袋中。

(3)申报人填写《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个人版)》(附件4)报学院存档。《汇总表》(附件3)、《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二级单位版)》(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报科研处。

七、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4月23日上午11:00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与转化中心(办公楼420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报市评奖办所有纸质材料均不予退还。

联系人:田娜

 话:0536-8462230

 箱:kychgk@sdsmu.edu.cn

附件.zip

                                                            科研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