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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平台】关于开展2024年度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4-05-17

各相关单位:

根据潍坊市重点实验室有关管理要求,现将2024年度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9年、2020年、2021年市科技局批复建设的全部学科(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以下情况可不参加本次绩效评价:

1.已升级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市重点实验室;

2.申请撤销的市重点实验室:

(1)实验室主要科研人员离开依托单位、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实验室发生重大变故或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实验室无法继续建设运行,申请撤销的;

(2)申请重组整合撤销。(学科领域、研究方向相近、重复,或者研究领域过窄)

二、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取实验室自评、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评估材料

1.各实验室填写《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见附件2),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纸质一式二份及PDF格式电子版(盖章后扫描,包括评价报告和佐证材料)

2.各实验室填写潍坊市重点实验室信息表(附件3),修改完善实验室相关信息。EXCEL格式电子版。其中:

(1)领域代码和名称,学科实验室按《学科分类与代码》(见附件4)。仅填写到二级代码的,请在二级代码后用“0”分别补齐7位代码和4位代码;

(2)“申请事项”列通过下拉列表点选填写;

(3)申请撤销实验室的,请在“备注”栏注明撤销原因。

3.实验室申请重组整合撤销、撤销、实验室更名、实验室主任变更的(填写以上二项评估材料时请按变更后名称填写),提交潍坊市重点实验室备案表(附件5),一式二份。

四、有关要求

1.以上各项材料,请于52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平台管理科:

2.无故不参加评价的,按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取消其市重点实验室资格;

3.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鹏,8462231xkzdb@sdsmu.edu.cn

附件下载:

附件1.参与考核相关实验室清单.xlsx

附件2-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docx

附件3.潍坊市重点实验室信息表.xls

附件4-学科分类代码表(GB/T13745—2009 ).xlsx

附件5-潍坊市重点实验室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