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2025年度科研平台建设、运行及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科研平台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能、保障科研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决定开展年度实验室管理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
学校正式获批的,厅局级以上科研平台(具体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年度实验室工作考核,以科研平台所在单位组织考核,各实验室填写《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年度建设情况(2025年度)》(附件2)及《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平台考核汇总表(2025年度)》(附件3),学院出具考核结果及意见。考核结果,作为实验室维持经费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提交
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3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年度建设情况(2025年度)》及《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平台考核汇总表(2025年度)》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平台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下载:
附件1.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厅局级及以上在建科研平台清单(汇报).docx
附件2.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年度建设情况(2025年度).docx
附件3.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平台考核汇总表(2025年度).xlsx
联系人:孙老师
科研处
2026年4月1日